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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7届毕业生就业派遣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阅读:4179   发表时间:2017-05-05


各教学单位:

我院毕业生毕业时间在6月中旬,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毕业生派遣工作的要求,为保障我院毕业生在毕业时能顺利拿到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现将2017届毕业生毕业派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就业方案

1、签约就业

已落实就业单位、校外升学的毕业生须在2017年5月15日前将《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录用证明)、校外调档函交至就业中心,就业中心根据录用相关证明材料制作就业方案。另,校内升学无须提交证明材料,由就业中心统一制作就业方案。

2、其他形式就业

5月15日前,各单位须完成其他就业形式(出国升学、自由职业、自主创业)毕业生就业方向登记手续,并收齐“灵活就业登记表”(附件1)备案。教学单位据此在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中录入就业方案,具体填报方法请查看 “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字段填写要求一览表”(附件2)。派遣回生源地的情况,请参考“2017年全国各省市区毕业生回生源地派遣单位一览表”(附件3),须在系统档案投递地址一栏中输入投递地址,以便学生确认与查询。

5月19日前需完成其他就业形式的全部录入, 5月24日前完成“各院系毕业生去向登记表”(附件4)报送就业指导中心备案,以便及时印发报到证。

二、 确认就业方案

按照浙江省教育厅要求,2017届毕业生就业方案制定后,必须经学生本人确认,方可开具报到证,所有确认手续须在5月22日前完成。

学生确认网址:http://www.ejobmart.cn (需注册、激活后方可确认),确认流程请详见附件5。

请各教学单位收集毕业生确认反馈信息,如信息有误请填写“就业方案确认统计表”(附件6),在5月24日前统一报给就业指导中心,由就业中心依据反馈信息进行就业方案的修改和更新。

三、确定档案投递信息

今年所有档案均用邮政EMS寄递,各教学单位录入就业方案时:

参照“2017年全国各省市区毕业生回生源地派遣单位一览表”(附件3)确定好档案接收单位具体地址、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并统一填写“2017届毕业生档案邮寄一览表”(附件7),于5月24日前上交电子表格。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请通知学生,务必按时完成本人就业方案确认,否则系统无法打印、签发报到证。将影响毕业生的毕业派遣、报到落户手续办理。

2、若学生登录系统后显示“无就业方案”,则说明就业方案还未录入。需通知毕业生等方案录入后再去登录确认。

3、就业指导中心将于5月10日、11日分别在南山、象山组织各单位负责人进行省系统培训,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按时出席,培训会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4、联系人:李浪浪、许鲁挺; 联系电话:87164621、87200058

 

中国美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7年5月4日


附件1--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2017).doc

附件2--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字段填写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3-2017年全国各省市区毕业生回生源地派遣单位一览表.xls

附件4--各院系毕业生去向登记表.xls

附件5--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学生激活帐号并确认就业方案流程.doc

附件6--就业方案确认统计表.xls

附件7--2017届毕业生档案邮寄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