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档案派遣阶段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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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06-23

各教学单位: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的通知》要求,做好取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以及《中国美术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修订)》(国美院发[2022]4号)的规定,确保2025届毕业生档案转递的完整、安全与快速,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现将2025届学生毕业档案整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全面落实取消就业报到证政策要求。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2、规范档案转出手续。各学院要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登记制度,组织毕业生按就业去向准确填报档案转往单位或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要按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相关规定,将毕业生相关的学历学位、党团组织、表彰奖励等材料及时归档,形成完整的毕业生档案,制作档案清单。落实档案接收告知承诺制,认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2),随档案材料密封后,按规定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渠道转出档案。

 

二、档案去向确认

1、毕业生档案是人事档案的基础,参加工作后涉及个人转正定级、干部身份认定、工龄计算、社保、退休金、养老金、职称评定、工作调动等。学生档案不能由本人自提,不得自行保管,更不能弃档,以免给今后的工作、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毕业生需确认好档案转递单位信息和转递要求,学校采用EMS邮政特快专递渠道转递毕业生档案,预计在7月中旬完成集中转递。毕业生须登录我校就业系统核对档案信息,手机端关注公众号“CAA职业发展中心”-【学生中心】,电脑端登录https://jy.caa.edu.cn/login/10355/0

(1)从未上报过就业信息的,点击【就业信息上报】),选择相应的毕业去向,跳转后完成包括就业、档案等信息的填写;

(2)未落实毕业去向的同学也点击【就业信息上报】,毕业去向可选择待就业或暂不就业等具体情况,跳转后完成档案等信息的填写;

(3)曾上报过毕业去向而现在需要更改,则选择【就业信息变更】,跳转后完成最新信息的更改。

档案去向务必填写完整,包含:档案转递单位名称、档案转递单位地址(需精确到省、市、县、街道、楼栋、门牌)、档案转递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根据数据显示,部分单位仍存在未填写档案去向学生,各教学单位请通知相应毕业生和有变更档案去向需求的学生,6月25日12:00前仍可自行登录系统填写,完成所有毕业生档案去向登记的学院请告知就业中心,将优先安排制作和发放EMS寄递面单。

后续如需更改,请先联系学院就业联络员,告知校就业指导中心数据变更,避免信息不同步导致错寄。

 

三、档案归档材料

1、招生材料:学生参加高考、研究生招生考试而录取的档案材料;

2、毕业材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3、学业材料:学习成绩登记表、专业(教育)实习鉴定表、论文(设计)评审表、学位申请表、答辩决议书等;

4、学籍材料:学生延缓入学、休学、复学、退学、开除学籍,转学、延长学习期,转专业、出国等;

5、奖励材料: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校级及其以上奖励材料;

6、处分材料:学生在校期间因违反校纪校规,触犯国家法律等形成的各类处分、处理材料;

7、贷款材料: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材料;

8、组织材料:学生在校期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以及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有关材料,包括入团、入党申请书、考察登记表、外调材料、思想汇报、入团、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等;

9、日常行为表现材料:学生登记表、重要总结鉴定表、第二课堂成绩单等;

10、可供组织参考的其他应当归档的材料;

11、《附件6:学生档案材料清单》。

以上材料在校期间一经形成,应即时归档。若是因毕业生自身原因缺失材料的(如高中档案缺失),应通知学生本人,能补则补。

归档的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确材料。材料应完整、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对象明确,应有承办单位或个人署名,并有形成材料的日期。

 

四、档案整理要求

1、档案密封袋(牛皮纸袋)左上角“密级”处填写“秘密”;

2、中间:需填写完整的投递单位地区、名称,例如:江苏省 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3、右下角添补:学院、专业、学号、姓名信息;

4、档案袋背面密封处需粘贴牢固,不能使用双面胶和透明胶,需用固体胶、胶水或浆糊封口,档案袋封口并在封口处用院系公章加盖骑缝章

5、根据《2025届毕业生档案编号一览表》(附件3)填写编号,档案编号必须与放入档案袋内的《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通知单》(附件2)一致;

6、各院系领取到EMS寄递面单后,核对学生档案袋、寄递面单上的基本信息,核实无误后,用EMS发放的“高校学生档案专用”袋进行装放,并将EMS面单粘贴在指定区域。注意:EMS档案专用袋需要封口,并贴上封条。升入本校学生的档案均无需用EMS专用袋装放。

 

五、档案转递时间节点

1、上交档案时,请各院系根据 “校外派遣”、和“升学本校”、“非全日制派遣”三类,按编号做好档案的分类整理。

2、各单位要组织专人做好毕业生的档案管理工作,各项材料要按照材料要求逐一放入,并要反复核查,确保无误。整理完成后,请填写《2025届毕业生档案移交(接收)登记表》(附件5)一式两份,于7月4日前与所有档案一起转交至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南山校区1B209学工部小会议室,象山校区7号楼5楼,良渚校区2号楼-403。

 

六、档案去向查询

2025届档案集中发出的毕业生预计可于2025年7月20日后,关注CAA职业发展中心公众号-【就创服务】-【毕业档案】。

注意:邮政特快专递投递状态可供查询期限为12个月,档案转出后,毕业生应根据快递单号跟踪档案转递状态,并及时到本人就业单位或联系档案接收机构查询、确认本人档案是否已经送达。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将学生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封装工作做到细致,不出现档案材料“漏装”、“错装”等情况。移交或邮寄档案时,务必检查、清点准确。

具体工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向就业指导中心咨询。联系人:吴老师,蔡老师:87200058。


  附件: 附件1:《中国美术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修订)》.docx
  附件: 附件2:《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通知单》.docx
  附件: 附件3:2025届毕业生档案编号一览表.xlsx
  附件: 附件4:快速生成附件2【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通知单】的操作视频.zip
  附件: 附件5:《2024届毕业生档案移交(接收)登记表》.xls
  附件: 附件6:学生档案材料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