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阅读:1998 发表时间:2022-05-16
关于对2020年立项的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开展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产教融合三类实践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7号)及本学期工作安排,决定对2020年立项的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0年立项的“十三五”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见附件1。
二、办法与程序
项目负责人需自行联系两个以上专家出具签定意见,其中一个必须为项目合作企业管理人员。提交相关支撑材料报学校创业学院初审。通过初审之后,将择日举行项目答辩会,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材料要求
项目负责人请于5月31日前将《中国美术学院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项报告》1份、企业出具结题证书1份及相关支撑材料PDF1份,连同电子版报学校创业学院。
联系人:许老师;电话:87200058;电子邮箱:jiuye@caa.edu.cn。
附件:
1. 中国美术学院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2020年)
2. 中国美术学院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项报告
中国美术学院创业学院
2022年5月16日
附件2:中国美术学院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项验收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