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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创业】补贴3年房租!这2类人员创业场地有扶持

来源: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阅读:2713   发表时间:2021-12-23

  

Q1: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创业场地扶持政策,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民办非企业等经营实体;

2)持续正常经营满12个月以上,参加社会保险。

Q2:补贴标准是什么?

1)园内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入驻杭州市市级创业陪跑空间的,3年内可按规定享受50平方米以内的房租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为每平方米每天3元。创业陪跑空间免费提供场地的,房租补贴由主办方享受,创业人员不再享受。

 

2)园外创业场地租金补贴:201621日后,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在市级创业陪跑空间以外市区范围内租赁房屋创业的,3年内可按规定享受100平方米以内的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1年补贴1/平方米·天,第2年、第3年补贴0.5/平方米·天。实际租房费用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补贴。

Q3:在哪里可以提出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

园内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人通过空间主办方向场地所在区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园外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线上可通过浙江政务网网上申报,线下可向户籍所在街道(乡镇)人力社保站提出申请。

杭州市已认定的市级创业陪跑空间信息如下:f1f691dc4ca68e0e3c58ac6d177c96c9.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