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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创业】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来源: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阅读:2568   发表时间:2021-12-23

Q1:高校毕业生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16年2月1日后,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市区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除从事娱乐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性行业外);

2)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占30\%以上股份的合伙人、股东)

3)带动3人(不含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已享受其他有关就业创业社保补贴的人员)就业;

4)依法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

Q2:补贴标准是什么?

带动3人就业的,可享受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在带动3人就业基础上,每增加1人可再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补贴;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自符合补贴条件之月起不超过3年。补贴期限内,补贴对象符合补贴条件人数不足3人的,不予补贴。

Q3:什么时间可以提出申请?

请人须在符合条件后的次月至次年12月底提出申请。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Q4:我如何申请该补贴?

该补贴线上线下均可办理。线上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网上申报。线下办理地点为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机构窗口。

政策咨询电话:86028255,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