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阅读:3358 发表时间:2021-11-01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56号)要求,经毕业生自主申请,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初审,人社复审,目前共有60名同学通过审核,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3日17:00。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反映,联系人:孙老师、许老师,电话:0571-87164621、87200058。
中国美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