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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浙报-阿里”极客计划(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阅读:2945   发表时间:2021-03-25

各教学单位:

  为鼓励在新媒体领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资助在新媒体领域的创新创业成果,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及阿里巴巴集团联合在中国美术学院设立“浙报-阿里”极客计划创新创业基金,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名额

中国美术学院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含留学生、在职研究生),非毕业班同学优先。

名额10个项目左右。

二、项目类别

(1)技术作品类(A类):主要包括新媒体领域的技术开发,包括软件、硬件以及网站、APP、微信平台等。技术开发类项目应包含作品本身、技术说明、支撑材料等。

(2)传媒艺术类(B类):主要包括通过新媒体应用平台或技术平台完成的视频制作(微电影、广告、动漫等)、平面设计等。传媒艺术类项目应包含作品本身、设计说明、支撑材料等。

(3)创业创新推广类(C类):主要包括海内外新媒体领域成果、产品的推广,或新媒体模式下的创业计划项目、创业孵化项目及创业运营项目。创业推广类项目应包括新媒体领域成果或产品的介绍,推广或运营的成效,后续计划方案等。

三、申报条件

(1)要求申请者有新媒体、新技术创新思维和应用开发能力,或者具有突出的创新实践能力;项目要具备契题性,内容要与新媒体领域相关,且具备科学性、原创性、实用性、落地性。具体如下:

技术作品类(A类):项目必须具有一定的技术性和创新性,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或经济价值。

艺术设计类(B类):项目必须具有自己的创意,立意新颖,有较强的观赏性和艺术感染力,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

创业创新推广类(C类):项目计划合理,可行性高;或已企业化运营,经济效益良好;或已推广应用,社会效益良好。同时,项目市场前景广阔,后续方案合理可行。

(2)获得过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赛项省级以上荣誉的项目优先参评,如“挑战杯”创业大赛、“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工业设计竞赛、广告艺术设计竞赛、全国高校数字艺术大赛等。

(3)“极客计划”鼓励团队申报,鼓励专业交叉融合。团队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

(4)申报项目为申报团队所有,应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5)已获得过“浙报-阿里”极客计划的立项项目不再重复参评。

四、奖励金额

每个项目1-3万元。

5、申请材料

(1)《中国美术学院浙报-阿里极客计划项目报告》(附件1);

(2)申请者需提交电子材料包括:5分钟项目介绍视频、项目报告、以及如项目简介、创业计划书、图片等相关证明与支撑材料。视频要求:自行录制,视频中应出现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等,文件采用mp4格式。此视频将交由项目评审组进行评审,请认真准备。

五、评选流程

(1)自主申报。学生在4月7日17:00前将“极客计划”项目申报表电子版、纸质版、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交至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象山校区17号楼112办公室/南山校区1B210办公室)。所有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为“极客计划+学院+姓名”发送至0120041@caa.edu.cn。

(2)就业指导中心初审。就业指导中心成立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项目名单。

(3)学校复审。学生处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材料提交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确定名单并公示。


三、联系方式

极客计划联系人:孙老师 87164621,南山校区1B 210。     

                    

附件:极客计划项目申报表.doc


 

                  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