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阅读:3398 发表时间:2020-03-04
各教学单位、毕业生:
根据《中国美术学院关于资助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办法(试行)》(国美院发[2009]37号)精神,进一步鼓励和帮扶毕业生开展自主创业实践活动,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就业创业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毕业生自主创业带动就业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应届毕业生。资助对象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在校期间(包括实习)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纪违法记录项目;
2、自主创办的公司或工作室(个体工商户)、企业的性质和经营项目合法;并已取得工商部门营业执照;
3、本人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股东。
二、资助方法
因受疫情影响,为激励我校毕业生克服困难努力创业、积极就业,经研究决定特予以以下资助:
1、应届毕业生自主创业,毕业前成立公司或工作室(个体工商户)并与本人签订三方协议的,凭营业执照等资质文件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3000元;
2、应届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带动应届毕业生就业(签订三方协议)的奖励1000元/人,最高奖励3000元。
三、申请材料
1、《中国美术学院毕业生创业资助基金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复印件(需于2020年7月1日前注册登记取得)
4、与我校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复印件,以及人事主管部门开具的接收函。
四、申请程序
1、由学生本人填写《中国美术学院毕业生创业资助基金申请表》PDF版与其他材料电子版,打包成文件夹,并以“学号+姓名”进行重命名,首批资助申请材料需于4月2日前提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邮箱 jiuye@caa.edu.cn ,第二批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2、就业指导中心汇总、审核资助对象名单及材料,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资助资金下发。
3、企业注册手续现已实现全程网上办理,具体办理方式请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查看,网址为:http://www.zjzwfw.gov.cn/。
4、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李老师(南山)87164621,许老师(象山)87200058, 邮箱jiuye@caa.edu.cn。
中国美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