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阅读:2114 发表时间:2019-09-20
关于开展2019届毕业生就业质量统计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2号)、《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就业工作实际,现对2019届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展开自纠自查工作。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成立专门的核查小组,认真对照《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审核所在院系毕业生就业状况,根据就业材料所提供的用人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逐一进行核实,确保就业真实。对变更就业单位的,要及时更新并重新提供就业材料。特别是涉及灵活就业、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出国留学等就业证明材料,逐人排查虚假就业等情况。
各教学单位将2019届毕业生就业信息更新汇总表及自查报告于9月29日前交至校就业指导中心。中心将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重点围绕用实习单位顶替就业单位、毕业去向中填报“升学”和“灵活就业”情况失实、“自由职业”和“自主创业”统计水分多、未就业学生“被就业”等问题进行核查。对弄虚作假的给予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87164621(南山) 87200058(象山)
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