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阅读:3680 发表时间:2015-04-21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17号)的要求,经毕业生自主申请,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初审,共13名同学通过初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5年4月20日至2014年4月24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反映,联系人:杨文澜,电话:0571-87164621。
中国美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