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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7-16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征集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函》和《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3年5月)的通知》,教育部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规定,经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审议通过,形成了2023年5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共有582家企业通过评审(企业名单见附件)。
二、项目申报与立项
1.项目申报
自7月10日起,申报人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结合本单位实际需求,自行主动与企业联系,申报人按照时间要求及时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上传所需材料,完成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时间以各企业指南中的截止日期为准,或咨询企业项目联系人)
2.协议签署
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校企双方应签署合作协议,请申报人于10月15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同时将纸质盖章PDF版发送至创业学院邮箱 jiuye@caa.edu.cn 备案。
3.项目立项
8月31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10月15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10月15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三、申报注意事项
1.教师/学生需在平台注册高校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类别参照《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
2.本年度教育部分批次通过平台面向高校发布项目指南,请各申报人密切关注平台后续通知。
四、联系方式
创业学院 许老师 电话:0571-87200058、邮箱:7766812@qq.com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征集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函
2.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3年5月)的通知
3.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
4.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
中国美术学院创业学院
202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