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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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7-16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征集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函》和《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35月)的通知》,教育部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规定,经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审议通过,形成了20235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共有582家企业通过评审(企业名单见附件)。

二、项目申报与立项

1.项目申报

710日起,申报人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结合本单位实际需求,自行主动与企业联系,申报人按照时间要求及时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上传所需材料,完成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时间以各企业指南中的截止日期为准,或咨询企业项目联系人)

2.协议签署

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校企双方应签署合作协议,请申报人于1015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同时将纸质盖章PDF版发送至创业学院邮箱 jiuye@caa.edu.cn 备案。

3.项目立项

831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1015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1015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三、申报注意事项

1.教师/学生需在平台注册高校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类别参照《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

2.本年度教育部分批次通过平台面向高校发布项目指南,请各申报人密切关注平台后续通知。

四、联系方式

创业学院 许老师  电话:0571-87200058、邮箱:7766812@qq.com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征集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函

2.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35月)的通知

3.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

4.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


  附件: 教育部2023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zip

 

中国美术学院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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