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派遣阶段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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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6-25

各教学单位: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的通知》要求,做好取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以及《中国美术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修订)》(国美院发[2022]4号)的规定,确保2023届毕业生档案转递的完整、安全与快速,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现将2023届学生毕业档案整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全面落实取消就业报到证政策要求。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2、规范档案转出手续。各学院要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登记制度,组织毕业生按就业去向准确填报档案转往单位或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要按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相关规定,将毕业生相关的学历学位、党团组织、表彰奖励等材料及时归档,形成完整的毕业生档案。要落实档案接收告知承诺制,认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2,随档案材料密封后,按规定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渠道转出档案。

 

二、档案去向确认

    1、毕业生档案是人事档案的基础,参加工作后涉及个人转正定级、干部身份认定、工龄计算、社保、退休金、养老金、职称评定、工作调动等。学生档案不能由本人自提,不得自行保管,更不能弃档,以免给今后的工作、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毕业生需确认好档案转递单位信息和转递要求,学校采用EMS邮政特快专递渠道转递毕业生档案,预计在7月中旬完成集中转递。参加集中转递档案的毕业生须登录浙江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www.ejobmart.cn/)核对档案信息:档案转递单位名称、档案转递单位地址(需精确到省、市、县、街道、楼栋、门牌)、档案转递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核对完成后点击“确认”后,视作本人确认的最终数据(核对操作流程见附件3线上确认时间为6月25日-6月30日,为不影响毕业生档案转递进程,已审核通过的档案去向信息,如需更改,应填写校内改派申请表(附件4,向校就业指导中心提出变更。

 

档案归档材料

    1、招生材料:学生参加高考、研究生招生考试而录取的档案材料;

    2、毕业材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报到证副联;

    3、学业材料:学习成绩登记表、专业(教育)实习鉴定表、论文(设计)评审表、学位申请表、答辩决议书等;

    4、学籍材料:学生延缓入学、休学、复学、退学、开除学籍,转学、延长学习期,转专业、出国等;

    5、奖励材料: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校级及其以上奖励材料;

    6、处分材料:学生在校期间因违反校纪校规,触犯国家法律等形成的各类处分、处理材料;

    7、贷款材料: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材料;

    8、组织材料:学生在校期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以及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有关材料,包括入团、入党申请书、考察登记表、外调材料、思想汇报、入团、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等;

    9、日常行为表现材料:学生登记表、重要总结鉴定表、第二课堂成绩单等;

    10、可供组织参考的其他应当归档的材料。

    以上材料在校期间一经形成,应即时归档。若是因毕业生自身原因缺失材料的(如高中档案缺失),应通知学生本人,能补则补。

     归档的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确材料。材料应完整、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对象明确,应有承办单位或个人署名,并有形成材料的日期。

 

、档案整理要求

    1、档案袋左上角“密级”处填写“秘密”;

    2、投递单位地区、名称需填写完整,例如:江苏省 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3、右下角添补:学院、专业、学号、姓名信息;

    4、档案袋背面密封处需粘贴牢固,不能使用双面胶和透明胶,需用固体胶、胶水或浆糊封口,档案袋封口并在封口处用院系公章加盖骑缝章;

    5、根据2023届毕业生档案编号一览表》(附件5填写编号,档案编号必须与放入档案袋内的《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通知单》(附件1一致;

    6、各院系领取到EMS寄递面单后,核对学生档案袋、寄递面单上的基本信息,核实无误后,用EMS发放的“高校学生档案专用”袋进行装放,并将EMS面单粘贴在指定区域。注意:EMS档案专用袋需要封口,并贴上封条。升入本校学生的档案均无需用EMS专用袋装放。

 

档案转递时间节点

    1、上交档案时,请各院系根据 “校外派遣”、“升学本校”、“非全日制派遣”三类,按编号做好档案的分类整理。

    2、各单位要组织专人做好毕业生的档案管理工作,各项材料要按照材料要求逐一放入,并要反复核查,确保无误。整理完成后,请填写2023届毕业生档案移交(接收)登记表》(附件6一式两份,于7月2日前与所有档案一起转交至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南山校区1B210,象山校区7号楼5楼,良渚校区1-405。

 

六、档案去向查询

    参加档案中转递的毕业生从2023年8月中旬开始,可进中国美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平台,点击“档案查询”,输入姓名、学号、身份证号进行查询,也可登录小程序“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查询,具体链接另行通知。

    注意:邮政特快专递投递状态可供查询期限为12个月,档案转出后,毕业生应根据快递单号跟踪档案转递状态,并及时到本人就业单位或联系档案接收机构查询、确认本人档案是否已经送达。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将学生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封装工作做到细致,不出现档案材料“漏装”、“错装”等情况。移交或邮寄档案时,务必检查、清点准确。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向就业指导中心咨询。联系人:孙老师,87164621;何老师87200058。

 


  附件: 附件1:《中国美术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 附件2:《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通知单》

  附件: 附件3:2023届毕业生确认就业方案流程.pdf
 
  附件: 附件4:2023届毕业生校内改派申请表.doc                     

附件5:《2023届毕业生档案编号一览表》
  附件: 附件6:《2023届毕业生档案移交(接收)登记表》.xls


中国美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