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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5-01-04
各教学单位:
为充分体现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关爱,切实做好贫困生和就业困难学生的就业帮扶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届百名优秀困难毕业生就业推荐活动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434号)的要求,现将我院2015届优秀贫困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要求
推荐对象:2015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或因所学专业需求不足、本人身体状况等原因导致就业困难的2015届毕业生。
推荐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热爱学习,成绩优良,大学期间获得过校三等以上奖学金及其他相当奖项。
二、推荐名额
各教学单位推荐2名优秀贫困或就业困难毕业生,由就业指导中心筛选后按我院毕业生人数1‰的比例最终推荐3名毕业生至浙江省教育厅。
三、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见附件“百名优秀贫困毕业生就业推荐活动”毕业生推荐表。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姓名、性别、政治面貌、生源地、专业、学历、在校期间表现(含获奖情况)、家庭困难或就业困难情况、毕业生本人的求职感言(一句话)、毕业生本人的联系方式。每位毕业生的材料总字数不超过500字。
四、工作要求
浙江省百名优秀贫困毕业生名单将在《钱江晚报》公布。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本着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把握标准,推荐真正品学兼优的贫困毕业生。请各单位于1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见附件)电子版报送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杨文澜,电话:87164621
中国美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