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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12-02
各学院及项目团队:
为确保我校各团队“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项目”)顺利完成,提升项目成果质量,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通知》的要求,现启动2024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共73组)名单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中期检查工作主要针对项目研究计划与进展情况、项目研究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收获、项目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对思路与措施、项目研究下阶段主要任务及时间进程安排、创新创业心得体会、项目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
其中阶段性成果主要包括:调研报告,撰写论文,专利发明,国家级、省级竞赛获奖,成果转化、创业注册等。本次中期检查的结果与各团队经费的发放相关,各项目组要认真总结前段工作经验、做好下一步工作计划。
三、检查程序
(一)项目提报、初审(2024年12月18日前)
项目负责人按要求,登陆“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114.220.75.43:98/),上传相关其中检查材料。
各学院项目管理员、指导教师于截止日期前,登陆“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114.220.75.43:98/),审核中期检查成果。
(二)项目组审核(2024年12月19日-12月24日)
国创计划项目工作组对项目提报相关成果材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审核意见。请项目团队与指导老师及时根据意见调整系统内中期汇报内容。
各教学单位组织中期检查汇报书(附件2)的初期评审,形成整改意见,学生调整后提交至学院处,统一送至国创工作组评审,遴选答辩项目。
(三)中期答辩会(2024年12月28日-29日)
1、开展国创项目中期答辩会,答辩要求如下:
(1)主题陈述(7分钟):小组代表进行项目项目陈述和展示(PPT格式,不超过50MB)。
(2)评委提问(8分钟):评委结合选手陈述进行提问。
2、各学院在12月24日13:00前提交各项目的中期检查汇报书至象山校区7号楼5楼学工办公室,项目组报送答辩路演的材料(项目介绍PPT)至邮箱:jiuye@caa.edu.cn(答辩材料命名为:项目序号+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逾期不再受理。
3、答辩日程安排:具体汇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销事项
2024年国创项目经费实行项目优质程度与经费挂钩政策。由国创计划项目工作组评审,并重新评审重点项目。项目对比第一季度报告推进不足的,将削减经费至20%;项目推进优秀的,将给予80%的经费支持;有重要成果的(项目推进优秀,发表期刊、论文、专利、获奖、企业注册的)将给予100%的项目经费。
中期检查审核结果产生后,将给予有推进的项目组2000元启动资金。项目结题时有重要推进、成果的,可在结题时提交项目汇报材料,提出重申评审。
报销实行一人一报政策。即单个项目的报销由一名项目组成员负责,中期验收通过并达到项目经费使用额度要求后一次性报销。
五、注意事项
(一)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中期检查不通过:
1.未按照申报计划完成阶段性工作的;
2.研究工作无故停止的或因故停止但未提交后续工作计划的;
3.没有任何阶段性成果或未取得任何研究实质性进展的;
4.中期检查材料不交或逾期上交的;
中期验收结果不通过的,国创项目工作组将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对项目作终止处理并不予报销。
(二)各项目负责人在公开发表科研成果时,请务必注明“20XX年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字样及项目编号。
(三)各项目小组应注意收集、整理项目开展的支撑材料,如: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调研的记录,深入社会调研时被调研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的相关文字材料、分析数据、发表的论文(含录用通知)、专利、视频音频材料、调研报告、项目日志、成员的心得体会等,为项目结题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请各学院认真把关本次中期检查工作,继续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国创项目的指导与管理,保证项目高质量、如期完成,为推进优秀国创项目项目向毕业设计(论文)转化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培育的等工作打好基础。
(五)联系人:吴老师、王老师 电话:0571-87200058
附件1: 2024年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中国美术学院国创工作小组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