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注意事项和申请材料补充说明 ---------------------
(一)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注意事项和常见问题说明
以下说明供参考,具体以审核方解释为准,咨询邮箱caajiuye@qq.com。来信注明求职补贴咨询,并附上你的姓名、学院和联系方式及出现的问题。
1.申请人认真如实填报上传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款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须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2.因故无法在毕业学年通过审核的2024届毕业生,可与下一届毕业生一起申请,审核通过后发放求职创业补贴。2023届中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如在这次未与2024届毕业生一起申请,将不再安排2024年的申请机会。
3.申请人信息将与相关数据库比对,比对通过免予上传证明材料,未通过系统比对者需自行按照本通知要求上传有效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只需上传有效的电子扫描件,无需再提交纸质稿给校方。
4.关于贷款时间。有24届学生读研前两年没有贷款,或者读本科前三年没有贷款,现目前在毕业学年刚申请贷款正在办理或者拟在毕业学年申请贷款,可等贷款批下来后明年再申请。贷款需为同一个学业阶段内方可在该学业阶段毕业学年申请,本科、硕士、博士为三个学业阶段,也就在前一个学业阶段有贷款,则当前学业阶段无法作为申请条件,硕博连读为同一个学业阶段。
5.关于户口和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在同一户口簿的可以算一户;不在同一户口簿的父母和子女,可以凭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算“一户”(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由村、居委会、社区一级政府部门开具即视为有效);不在同一户口簿的祖父母辈和孙辈,即使开具家庭成员关系也不算同一户。例如爷爷是低保户,如果低保证上有爷爷信息和孙子信息可视为有效佐证材料。如果低保证只有爷爷没有孙子信息,爷爷和孙子在同一户口簿,可以算一户。如果低保证只有爷爷没有孙子信息,爷爷和孙子又不在同一户口簿,即使开具家庭成员关系证明,也不算一户(即不算有效佐证材料)。
6.关于研究生或者本科生在之前学业阶段获得过求职创业补贴。之前学业阶段已经获得过求职创业补贴的,在本学业阶段也可以再申请。例如在本科毕业学年获得补贴,符合条件的2022届、2023届硕士毕业生可再次申请。
7.本申请条件中“低保、低保边缘、脱贫人口”认定均归口在有关政府部门,并非指在校时用以困难生申请填写的家庭情况登记表、经济困难说明等材料。
(二)六类申请情况释义和需提供相关材料(若系统没有匹配上符合条件则需提供佐证材料):
1.孤儿需要提供有相关部门盖章的《儿童福利证》或乡镇街道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或社会事务部门开具的孤儿证明,儿童福利证不限发放级别;
证件范例:

证明范例(证明至少需要乡/镇/街道等级政府的民政或社会事务部门盖章,乡/镇/街道一级政府和区县一级政府民政部门或社会事务部门盖章一样有效)

2.残疾人需要提供《残疾人证/卡》或街道乡镇级及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证明(残疾人证/卡不限发放部门级别),仅限申请人本人;残疾人证/卡有效期一般为发证起十年。另持有有效1-8级 《残疾军人证》者也可申请,该证件管理部门为部队。
如申请人无法提供证明或残疾人证还可尝试上传二代残疾人证查询网站截图供审访问获取:
https://www.cdpf.org.cn/searchUser.html
3.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需要提供盖有民政部门公章的低保证件或由乡镇街道一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低保证或低保证明上无申请人信息时须提供户口簿或社区村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如持证人为其他家庭成员且申请人信息不在低保证或证明上,则需提供户口簿证明同属一户的亲属关系,如持证人为父/母,但申请人和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则在提供关系证明后视为有效,除父母之外的其他家庭成员即便提供关系证明若不在同一低保证或同一户口下均为无效佐证材料。有效期计算:《低保证》(或《低保金领取证》)有效期有特殊说明的按特殊说明认定,一般从发证日或从年审日起算默认一年,无法提供低保证但提供低保证明者,证明有效期按证明落款时间默认一个月(如证明中明确有效期则按明确的时间审核,建议证明开具时直接注明有效期限),在毕业学年内的任一一天,本人或者家庭属于有效期内的低保户则可申请(学年按7月1日到次年6月30日算)。2024届毕业生申请时,证明2023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期间低保证依然有效即可;2023届申请者,证明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低保证依然有效即可。如某2024届学生A的《低保证》证上有2022年年审章,且落款日期为2022年7月2日,由于低保有效期默认一年,因此该证有效期至2023年7月1日止,可认定该生《低保证》符合申请条件。(部分地区为半年审或季度审的,以半年或季度计算有效期)。如学生或者父母等持有的低保证上无申请认可的有效时间且无法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时,若能提供银行相关证明,证明在申请规定有效时间内任意一天仍有银行向低保证相关账户拨付低保金(款项来源需要体现低保金),则出具盖银行章的清单或者存折记录一样有效。具体认证方法如下:存折的话,需要有首页有人员信息,还有低保章,款项有标注“低保”或者“低保金”等。如果是银行打印的流水,要有人员信息,要看资金名称是不是有“低保”或者“低保金”等备注,打款单位是不是“民政局”或者“财政局”,盖银行章,如持证人为父/母,需提供申请人和其在同一户口本的相关证明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如持证人为其他亲属,则必须提供在申请人和银行账户持有人在同一户口本的证明。拍存折的时候,有效认定日期中的打款记录拍照时,如果中间隔页,可将其想办法折起来拍,和封面背后的个人信息页拍在一起,证明是同一本存折,打款备注中原则上要有“低保”、“最低保障”等低保相关备注才认为有效,非该类款项的入账记录为无效。

开具证明的错误范例(证明中没有体现低保户相关说明,只说明困难等情况不符条件,出具证明的为村一级,也不符条件)

开具证明的正确范例

家庭成员关系证明范例(由村一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开具及有效)

4.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需提供低保边缘相关证明(一般为低保边缘证或相应证明)(有效期、若需开具相应证明的要求等情况参照低保家庭执行),和父母其中任意一方《残疾人证》或街道乡镇级及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证明;
5.脱贫人口(原为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相关信息审核、管理在乡村振兴部门(在脱贫攻坚任务取得全面胜利前为扶贫部门,建档立卡不是指学校、学院用以困难生上报的时候填写的家庭情况登记表那类建立的档案材料,详询当地“乡村振兴部门”)。本年度申请中,系统直接相关数据库,以符合“脱贫人口”条件申请时,若未通过系统匹配,无另行提供书面材料佐证环节。若您确实符合该类条件,但未通过匹配,建议您联系jessinch@foxmail.com询,来信中注明相关事宜,必要时请提供图片,我们会及时回复您。
6.获得助学贷款者需提供由银行盖章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提供含有助学贷款信息的征信报告。请上传合同或者征信报告的每一页照片,征信报告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里的核心业务栏目查询获取,也可前往具备征信查询的银行网点自助查询机器上线下打印获取。生源地贷款为国开行办理的,相应助学贷款合同可以在国开行的系统里下载pdf版,黑白打印的合同也可以认可,或者直接上传pdf版,生源地贷款的合同如没有,请联系你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银行获取(贷款人为申请人家长时须提供关系证明)。系统申请时如选项中没有你的贷款银行,请选择其他银行。

(以上说明供参考,具体以审核方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