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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9-18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56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通知》(浙人社办函〔2020〕10号)精神,经毕业生自主申请,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初审,首批共14名同学通过审核,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1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反映,联系人:孙老师,邮箱:caajiuye@qq.com,电话:0571-87200058。
中国美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