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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04-06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24号)的要求,经毕业生自主申请,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初审,共6名同学通过初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4月11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反映,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571-87164621。
附:中国美术学院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初审合格名单
中国美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