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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3-06
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业,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实施办法》决定对我校应届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的“双困”学生的毕业生进行帮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援助对象
我校2024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二、就业援助项目
(一)经济援助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升学、参军、暂无就业意愿的除外)已签订并上交就业协议(三方协议)、劳动合同、灵活就业表(自由职业、自主创业)一次性发放求职创业补贴500元。
(二)就业指导服务类援助包括
职业生涯规划咨询、就业心理咨询、就业信息直送、就业推荐、技能培训、择业指导以及学生提出的有关指导服务类的项目。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填写附件《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项目申请表》于6月14日17:00前将纸质和电子版表格(word格式)交至各教学单位就业联络员处(各学院联络人:https://jiuye.caa.edu.cn/new/xs/jyxw/tzgg/202403/78508.html)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各教学单位审核后,于6月20日17:00前将附件《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项目申请表》纸质表交至象山校区7号楼5楼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孙老师 0571-87200058,电子版(word格式)打包文件夹以学院命名发送至邮箱:0120041@caa.edu.cn。
3.学生处对教学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就业援助项目。
各教学单位要在全面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中遇到的问题的基础上,做好本次就业援助金发放的工作。要加强对经济困难学生就业的教育、帮扶和指导工作,特别要关注经济困难生中的女性、残疾人、少数民族等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及时了解毕业生的就业要求和求职动态,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经济上、心理上和求职中的实际问题。
附件: 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项目申请表.doc
中国美术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