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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1-15
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根据《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就业援助实施办法(试行)》决定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的2024届毕业生进行帮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援助对象
本办法中所指的就业援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就业困难的学生。
二、组织机构
我校学生处全面负责就业援助项目。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学校的就业援助项目实施。各院系负责就业援助项目的前期宣传、援助对象的确认、援助申请的审核及递送等工作。
三、援助具体项目
就业援助项目分为经济援助及就业指导服务援助两类。
1、经济援助是指对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的“双困”学生的生活资助及其就业过程中产生的直接费用补贴。
2、就业指导服务类援助包括:职业生涯规划咨询、就业心理咨询、就业信息直送、就业推荐、技能培训、择业指导以及学生提出的有关指导服务类的项目。
四、援助对象的确定
经济援助对象必须是在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生数据库登记在案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其他就业指导服务类援助面向就业困难的所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五、就业援助受理程序
1、经济援助
①对家庭经济困难且就业困难的“双困”应届毕业学生,一次性补助500元。就业援助金主要用于补助“双困”学生在就业过程中产生的路费、考试费等直接费用。
②毕业生所在教学单位应准确收集毕业生就业情况,统一申报名单,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根据就业实际情况确认核定。
2、就业指导服务类援助
①就业指导服务类援助项目实行预约登记制度。就业指导中心收到就业困难学生的申请材料后,为其提供指导教师及其他资源,并优先为受助的“双困”学生安排各类指导服务。
②对于学生提出的援助申请,各院系从事学生工作的老师须承担力所能及的指导工作,其中已经获得相关指导资质的教师必须承担分配的任务,并积极接纳、认真落实。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学校掌握的资源,合理配置指导教师。
六、申请安排及要求
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下载并填写《2024届本科本科就业援助项目申请表》(附件1纸质申请表和电子pdf文件)于1月18日17:00前交至各教学单位辅导员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各教学单位审核后,于1月22日17:00前将《2024届本科本科就业援助项目申请表》(附件1)扫描件(pdf格式)报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电子件发送至邮箱caajiuye@qq.com,文件夹以教学单位名称命名。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571-87200058。
3、符合条件并提出经济援助申请的“双困”学生,要将其申请事项,在学校就业网中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启动援助项目。
4、认定后,学院需对“双困”毕业生材料进行建档保存。
各教学单位要在全面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中遇到的问题的基础上,做好本次双困生认定的工作。要加强对经济困难学生就业的教育、帮扶和指导工作,特别要关注经济困难生中的残疾人、少数民族等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及时了解毕业生的就业要求和求职动态,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经济上、心理上和求职中的实际问题。
中国美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