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0年立项的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开展结题验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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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5-16

关于对2020年立项的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开展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产教融合三类实践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7号)及本学期工作安排,决定对2020年立项的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0年立项的“十三五”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见附件1。

二、办法与程序

项目负责人需自行联系两个以上专家出具签定意见,其中一个必须为项目合作企业管理人员。提交相关支撑材料报学校创业学院初审。通过初审之后,将择日举行项目答辩会,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材料要求

项目负责人请于5月31日前将中国美术学院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项报告》1份、企业出具结题证书1份及相关支撑材料PDF1份,连同电子版报学校创业学院。

联系人:许老师;电话:87200058;电子邮箱:jiuye@caa.edu.cn。

附件:

1. 中国美术学院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2020年)

2. 中国美术学院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项报告


 

中国美术学院创业学院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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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中国美术学院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项验收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