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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10-11
关于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验收和成果奖励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和我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实施办公室往年有关项目结题验收与成果奖励的规定,为确保我校各研究项目成果的进度与质量,确保验收顺利通过,奖励优秀成果转化,现将我院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验收和成果奖励工作布置如下:
一、结题验收
(一)、验收范围
1、已完成规定任务的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其中,未完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需向学校实施办公室提出延期结题申请,经审批后由实施办公室最终确定该类项目验收程序。
2、2018年度已报备实施办公室并审核批准延期结题的所有项目。
(二)、结题与验收内容
1、项目申报书中规定的内容以及各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项目实施情况和成果展示。
3、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
(三)、结题与验收程序
1、学校审核验收
项目负责人须提交项目结题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总结、项目成果及相关技术资料等交至学校实施办公室。学校实施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参照项目申报书及验收申请报告,对其实施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等进行审核验收。
2、省级验收
根据校内验收情况,将通过项目报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实施办公室验收。
(四)、相关注意事项
1、本次验收结果分为验收通过和验收不通过,并作为下一期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断的项目,学校实施办公室将取消该项目计划,追回已拨项目专项经费。对项目管理不力的单位,实施办公室将酌情减少该单位下一期申报指标。
2、申请延期的项目需在自立项起二个年度内完成结题工作,毕业班同学所负责的项目,无特殊原因不得延期。
3、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0月23日前将验收材料和结果报送至学生处办公室象山校区17号楼112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结题报告、支撑材料、A3展板)至 cyxy@caa.edu.cn
二、成果奖励
(一)申报条件
2019年浙江省和中国美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已通过学校结题验收,并有《中国美术学院学生科研创作成果奖励办法(试行)》(国美院发(2019)19号)规定的相应转化成果。
(二)成果奖励范围
项目成果公开出版或发表、注册专利或授权转化、专业学术展览获奖、创新创业大赛、学科竞赛获奖。
(三)申报奖励程序
1、个人申请:请符合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填写申请表,并附上相关成果的原件(含证明材料)、复印件(出版物、学术论文复印件应包括刊物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及文章正文),10月26日前交至学校实施办公室(象山校区17-112),逾期不再受理。
2、学校实施办公室经复核、公示无异议后,财务处发放奖金。
三、其他注意事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申请书及成果奖励申报表请见附件,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许老师、林老师,联系电话:0571—87200058。
附件1:中国美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申请表.doc
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
202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