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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6-23
各教学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20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要求及《中国美术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细则》等文件的规定,为做好2020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材料的存档工作,请各教学单位整理并上交相关纸质版材料,具体内容要求如下:
1、《中国美术学院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表》(推荐表表格正反一页为准,请勿破坏表格格式)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
2、《中国美术学院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册》;
3、《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4、评审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小组成员名单、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
5、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纸质文件将放入学生个人档案材料中,请各教学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6、所有纸质材料需学院签字盖章后于2020年6月30日前交至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象山校区17号楼112室;南山校区1B210室),联系人:许老师87200058;孙老师87164621。
中国美术学院学工部
中国美术学院研工部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