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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08-22
各教学单位:
为鼓励在新媒体领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资助在新媒体领域的创新创业成果,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及阿里巴巴集团联合在中国美术学院设立“浙报-阿里”极客计划创新创业基金,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浙报-阿里”新媒体奖学金
1、申报对象及名额
中国美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影视与动画艺术学院、跨媒体艺术学院、创新设计学院、上海设计学院非毕业班本科生,或其他在新媒体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全校共20个名额。
2、申报条件
(1)要求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在学习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学习刻苦,勤于钻研、成绩优良,2018-2019学年综合评价成绩排名一般需在同专业同年级的前30\%以上。
(2)在新媒体学习方面有热忱追求和良好素养的;毕业后有志于从事新闻传播类相关工作。
(3)参加过校级及以上的新媒体相关比赛并获奖一次以上;或作品参加过校级及以上的新媒体相关展览一次以上;或公开发表过新媒体相关论文一篇以上;或参加过校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一次以上。
(4)已获得过“浙报-阿里”奖学金者,不再重复参评。
3、奖励金额
每人5000元。
4、申请材料
(1)《中国美术学院浙报-阿里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获得新媒体相关奖项证书复印件、发表新媒体相关论文的复印件(需体现发表时间、刊物名称、作者姓名等)、作品参展的媒体报道截图或书面证明复印件等。
(3)申请者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中国美术学院“浙报-阿里”极客计划
1、申报对象及名额
中国美术学院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含留学生、在职研究生),非毕业班同学优先。
名额10个项目左右。
2、项目类别
(1)技术作品类(A类):主要包括新媒体领域的技术开发,包括软件、硬件以及网站、APP、微信平台等。技术开发类项目应包含作品本身、技术说明、支撑材料等。
(2)传媒艺术类(B类):主要包括通过新媒体应用平台或技术平台完成的视频制作(微电影、广告、动漫等)、平面设计等。传媒艺术类项目应包含作品本身、设计说明、支撑材料等。
(3)创业创新推广类(C类):主要包括海内外新媒体领域成果、产品的推广,或新媒体模式下的创业计划项目、创业孵化项目及创业运营项目。创业推广类项目应包括新媒体领域成果或产品的介绍,推广或运营的成效,后续计划方案等。
3、申报条件
(1)要求申请者有新媒体、新技术创新思维和应用开发能力,或者具有突出的创新实践能力;项目要具备契题性,内容要与新媒体领域相关,且具备科学性、原创性、实用性、落地性。具体如下:
技术作品类(A类):项目必须具有一定的技术性和创新性,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或经济价值。
艺术设计类(B类):项目必须具有自己的创意,立意新颖,有较强的观赏性和艺术感染力,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
创业创新推广类(C类):项目计划合理,可行性高;或已企业化运营,经济效益良好;或已推广应用,社会效益良好。同时,项目市场前景广阔,后续方案合理可行。
(2)获得过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赛项省级以上荣誉的项目优先参评,如“挑战杯”创业大赛、“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工业设计竞赛、广告艺术设计竞赛等。
(3)“极客计划”鼓励团队申报,鼓励专业交叉融合。团队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
(4)申报项目为申报团队所有,应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5)已获得过“浙报-阿里”极客计划的立项项目不再重复参评。
4、奖励金额
每个项目1-3万元。
5、申请材料
(1)《中国美术学院浙报-阿里极客计划项目报告》(附件2);
(2)申请者需提交电子材料包括:5分钟项目介绍视频、项目报告、以及如项目简介、创业计划书、图片等相关证明与支撑材料。视频要求:自行录制,视频中应出现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等,文件采用mp4格式。此视频将交由项目评审组进行评审,请认真准备。电子版发送至0116020@caa.edu.cn。
三、评选流程
(1)自主申报。学生在9月2日前将“浙报-阿里”新媒体奖学金和“极客计划”项目申报表电子版、纸质版、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交教学单位。
(2)教学单位初审。教学单位成立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或项目名单并排序,于9月6日前将学生申报表、汇总表(附件3)纸质和电子版上报学生处。
(3)学校复审。学生处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材料提交奖学金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确定获奖名单并公示。
四、联系方式
新媒体奖学金联系人:张老师 87200058;极客计划联系人:李老师 87164621。
附件:1、中国美术学院“浙报-阿里”新媒体奖学金申请表
2、2019年“浙报-阿里”极客计划项目报告
3、汇总表
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
2019年8月22日
附件1:中国美术学院“浙报-阿里”新媒体奖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