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补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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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12-23

 

各教学单位: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是重要的毕业生就业材料。经就业指导中心研究决定,对未参加2017届毕业生就业动员大会的毕业生准予申请补领协议书。

一、申请对象

未参加就业动员大会、未领取协议书的2017届毕业生;遗失申领者参照此办法。

二、申请流程

1、向所在教学单位提交《关于申请补领就业协议书的申请报告》(附件1)一式两份,经教学单位领导批示后学院盖章上交。

2、参加“毕业生手册知识问答”考试(附件2),手写答题,由教学单位就业负责人批阅,成绩优秀者(80分)方可提交申请表。

3、认真填写《中国美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领(遗失)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与《承诺书》(附件4)一份,经由教学单位盖章上交。

4、将申请报告、问卷、承诺书和申请表送至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领。

三、申请时间

2016年12月23—2017年1月6日

四、注意事项

1、就业协议书一人一份,请毕业生妥善保管。

2、申领完成后,请各教学单位认真记录编号,留档存底。

3、遗失申领者按照申请流程2、3、4步骤办理。

4、联系人:南山校区:李老师 87164621;象山校区:许老师87200058。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6年12月23日

附件2:毕业生手册知识问卷.doc

附件3:中国美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领(遗失)申请表.xls

附件1:关于申请补领就业协议书的申请报告.doc

附件4: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