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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5-10-14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17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浙人社发〔2015〕72号)的要求,经毕业生自主申请,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初审,共3名同学通过补发初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5年9月27日至2015年9月29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反映,联系人:杨文澜,电话:0571-87164621。
附件1-中国美术学院2015届毕业生求职补贴补发初审合格名单(2).xls
中国美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5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