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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12-23
Q1: 申请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项目无偿资助对象为毕业5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外国大学生、留学生)或在杭高校在校生在主城区及富阳区范围内新创办企业。
(2)创业项目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申请资助企业需在杭州市税务登记注册满3个月以上,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
(3)大学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并依法在该企业缴纳社保,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4)在杭高校在校生申请创业资助资金的,必须持有在校期间接受孵化的证明,并且是在杭州市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
(5)申请资助的大学生创业者或创业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
(6)申请企业和大学生创业者(含法定代表人及大学生股东)未获得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留学生创业项目资助、孵化器或科技初创企业培育等市级专项资金(经费)项目资助。
Q2: 申请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杭州市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请表;
(2)杭州市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项目情况表;
(3)大学生法定代表人和出资大学生股东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用于核对(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在校生,提供校方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及在校接受项目孵化证明原件);
(4)项目计划书。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须按要求准确如实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Q3: 申请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流程是什么?
(1)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准备相关材料,向税务登记注册地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2)审核。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对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包括核查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资格条件的确认、信用状况、出资比例和社保缴纳情况等)和实地考察后共同签署审核意见后将审核表及“信用杭州”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查询记录报市人力社保部门。市人力社保部门委托第三方按一定比例对申报项目进行抽样核查。
(3)评审。市人力社保部门定期组织专家评审会,部分区、县(市)的申报项目可根据申报情况在当地集中组织评审。
(4)公示。市、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并在相应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5)公布。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人力社保部门发文公布。
Q4: 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标准是什么?
毕业5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外国大学生、留学生)或在杭高校在校生,在主城区及富阳区范围内新创办企业,经评审通过后可给予5万、8万、10万、15万和20万元无偿资助;优秀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最高给予50万元的无偿资助。其他区、县(市)大学生创业项目符合条件的,市财政再按当地无偿资助额50\%的标准予以资助。
杭州各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联系方式
(行政区划调整后的相应联系方式待明确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