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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国创项目”第一次季度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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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9-12

各项目团队:

为确保我校各团队“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项目”)顺利完成,提升项目成果质量,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通知》的要求,现启动2024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第一次季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共73组)名单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第一次季度检查工作主要针对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项目研究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收获、项目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对思路与措施、项目研究下阶段主要任务及时间进程安排、创新创业心得体会、项目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

其中阶段性成果主要包括:调研报告,撰写论文,专利发明,国家级、省级竞赛获奖,成果转化等。各项目组要认真总结前段工作经验、作好下一步工作计划。

三、检查程序

1、项目提报、初审(2024年9月24日前)

项目负责人按要求,登陆“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114.220.75.43:98/),上传相关检查材料(附件格式要求:PDF)。

各学院项目管理员、指导教师于截止日期前,登陆“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114.220.75.43:98/),审核中期检查成果。

2、项目组审核(2024年9月27日-10月8日)

国创计划项目工作组对项目提报相关成果材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审核意见。请项目团队与指导老师及时根据意见调整汇报内容。

四、注意事项

第一次检查材料不交或逾期上交的,验收结果不通过的,国创项目工作组将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对项目作终止处理并不予报销。对项目管理审核不规范的单位,实施小组将酌情减少该单位下一期申报指标。

(二)各项目负责人在公开发表科研成果时,请务必注明“20XX年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字样及项目编号。

(三)各项目小组应注意收集、整理项目开展的支撑材料,如: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调研的记录,深入社会调研时被调研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的相关文字材料、分析数据、发表的论文(含录用通知)、专利、视频音频材料、调研报告、项目日志、成员的心得体会等,为项目结题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联系人:王老师、吴老师 电话:0571-87200058

 


  附件: 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项目名单.xls

 

国创工作组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