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中国美术学院2024年“国创”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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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05-08

各学院及项目团队

为确保我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项目”)各团队的工作顺利完成,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启动2024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我校立项的2024“国创”项目73组项目,详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

结题验收检查主要针对项目的内容、创新点、研究过程及最终成果创新创业心得体会、项目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

其中成果主要包括:调研报告,撰写论文,实物专利发明,国家级、省级竞赛获奖、成果转化等。项目组要认真总结填写《中国美术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2),盖章后送至学工办公室

填报《国创项目结题成果统计表》(附件3),填好后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为邮件名称,将材料发邮箱:jiuye@caa.edu.cn

 

三、支持政策

“国创计划”项目团队申报中国大学生国际创新大赛(原互联网+和挑战杯等学科竞争项目,获校赛金、银、铜奖的项目组,可以提交证明材料将予直接结题。支撑材料于520日前发送至邮箱:jiuye@caa.edu.cn邮件名称“国创项目竞赛获奖+项目名称”。

 

三、检查程序

  • 提交申请2025515日前)

项目负责人按要求,登陆“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114.220.75.43:98/),提交结题验收申请书,操作步骤详情见附件4。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 专家审核2025516-522日)

国创计划项目工作组对项目提报相关成果材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审核意见。请项目团队与指导老师及时根据意见调整结题汇报内容。评委老师给予不通过的小组,需在5月25日前修改结题验收报告材料,提交至“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114.220.75.43:98/国创计划项目工作组进行最终审核。依旧不通过的小组,将停止项目研究,项目组成员不得再申请创项目。

 

四、财务支出

2024国创项目实行一人一报政策,即单个项目的报销由一名项目组成员负责,达到项目经费使用额度要求后一次性报销结题验收工作结束后,国创项目组将统一审核报销申请。各项目组报销工作需于2025年10月1日前完成

各小组报销项目经费额度以中期检查结果通知为准,整改项目提前达标、重点项目突破性进展,可申请追加经费。达标项目取得重要成果,可申报二次评审,追加项目经费。

 

  • 注意事项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项目结题验收不通过

1.未按照计划完成阶段性工作的。

2.研究工作无故停止的或因故停止但未提交后续工作计划的。

3.没有任何阶段性成果或未取得任何研究进展的。

4.项目结题验收材料不交或逾期交的。

项目结题验收结果不通过的,项目经费停止使用。学校将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对项目作终止处理并不予报销。对项目管理审核不规范的单位,实施小组将酌情减少该单位下一期申报指标。

(二)各项目负责人在公开发表科研成果时,请务必注明“20XX年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字样及项目编号。

)请各学院认真完成本次项目结题工作,继续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国创项目的指导与管理,保证项目高质量、如期完成,为推进优秀国创项目项目向毕业设计(论文)转化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培育的等工作打好基础。

联系人:老师、老师 电话:0571-87200058

 


 附件1:2024年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2:中国美术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doc
 附件3.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成果登记表.xlsx
 附件4:2024国创结题指南.pdf

 

学工部、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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