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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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9-08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通过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促进学校与行业企业、用人单位建立更加紧密合作的人才培养机制,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优质资源支持学校专业综合改革和创新创业教育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创新人才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项目申报与立项

1.项目申报

98日起,申报人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结合本单位实际需求,自行主动与企业联系,申报人按照时间要求及时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上传所需材料,完成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时间以各企业指南中的截止日期为准,或咨询企业项目联系人)

2.协议签署

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校企双方应签署合作协议,请申报人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同时将纸质签字盖章PDF版发送至创业学院邮箱 jiuye@caa.edu.cn 备案。

3.项目立项

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结果由项目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并通过项目平台备案后生效。

三、申报注意事项

1.教师/学生需在平台注册高校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报人。

2.登录后可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可根据“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涉及专业及产业方向”检索项目。

3.本年度教育部分批次通过平台面向高校发布项目指南,合作协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至项目平台,并经高校管理员立项审核确认,请各申报人密切关注平台后续通知。

四、联系方式

创业学院 老师  电话:0571-87200058、邮箱:0105027@caa.edu.cn 


  附件: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附件: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
  附件: 高校申报书模版
  附件: 企业协议书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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