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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9-08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通过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促进学校与行业企业、用人单位建立更加紧密合作的人才培养机制,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优质资源支持学校专业综合改革和创新创业教育,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创新人才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项目申报与立项
1.项目申报
自9月8日起,申报人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结合本单位实际需求,自行主动与企业联系,申报人按照时间要求及时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上传所需材料,完成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时间以各企业指南中的截止日期为准,或咨询企业项目联系人)
2.协议签署
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校企双方应签署合作协议,请申报人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同时将纸质签字盖章PDF版发送至创业学院邮箱 jiuye@caa.edu.cn 备案。
3.项目立项
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结果由项目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并通过项目平台备案后生效。
三、申报注意事项
1.教师/学生需在平台注册高校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报人。
2.登录后可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可根据“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涉及专业及产业方向”检索项目。
3.本年度教育部分批次通过平台面向高校发布项目指南,合作协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至项目平台,并经高校管理员立项审核确认,请各申报人密切关注平台后续通知。
四、联系方式
创业学院 吴老师 电话:0571-87200058、邮箱:0105027@caa.edu.cn
附件: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附件: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
附件: 高校申报书模版
附件: 企业协议书模版
创业学院
2024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