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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4-29
各教学单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入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中国美术学院国家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2个类型: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支持领域分为:基础学科、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5个领域。两个类型都分为3个类别: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是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立项原则和支持政策
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般项目推荐数不超过70项,重点支持领域推荐数不超过3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数原则上按照不超过国家立项数的1:2设置。
2、每位学生同一学年原则上只能参与一个项目。每个团队人数(含项目主持人在内)不超过5人。已毕业学生和本年度拟毕业的在读生,可以作为项目的团队成员参与国创项目。2023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主持人不能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报2024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3、资助经费
(1) 一般项目申报每项资助1万元。
(2) 重点支持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
三、项目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对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毕业班学生不能作为申报组长。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可以个人或团队申报,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须以团队申报。
2、学生自主申报(5月6日-14日)
学生自主申请,根据申报项目类别下载、填写申报书(附件1/2/3),纸质材料由指导老师签字后交至各教学单位。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中午12点。
3、学院初评和推荐(5月15-21)
各教学单位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并确定排序。通过的项目须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须包含排序)。申请书盖章后,将排序和项目信息制作汇总表(附件4、5),一并提交至学工部。截止时间2024年5月21日中午12点。
4、学校组织评审(5月22-27日)
由国创工作组及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5、项目立项(5月30日-6月3日 )
学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的项目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的项目,并予以公示和发文。入围项目登陆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114.220.75.43:98/HomePage),完成网上填报。
四、项目管理
1、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研究周期为2024年6月-2025年6月。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改,对研究项目负全责,组织协调项目组全体成员认真执行实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研究的各项任务。
2、各项自立项后,学校定期组织专家和管理人员对项目进行中期或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无特殊正当理由,项目不得延期或自行中止。
五、其他
1、请教学单位重视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工作,提前计划,用心谋划,认真组织落实好本学院的项目管理工作。
2、联系方式。就业指导中心王老师:0571-87200058。
学工部、国创工作组
2024年4月29日
附件: 附件1:创新训练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 附件2:创业训练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 附件3:创业实践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 附件4: 创新训练计划汇总表.xls
附件: 附件5: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xls